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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韦莲司》的一个疏漏

1999-06-0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智效民 我有话说

台湾学者周质平先生的《胡适与韦莲司》,是在整理研究胡适与韦莲司的书信以及海峡两岸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它既揭示了韦莲司对于胡适思想的影响,也反映了胡适感情生活的一个侧面,是一本颇见功力的好书。尽管如此,该书也并非没有瑕疵。比如该书139页谈到胡适的两首自寿诗时,断言“四十七岁生日写的诗,目前找不到了”,就是一个明显的疏漏。

其实这首诗很容易找到。查《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五册,在一六五九页有如下记载——

十二月十七日,有“自寿小诗”:

卖药游方廿二年,

人间浪说小神仙,

于今回向人间去,

洗净蓬莱再上天。

陈之藩在“寄——纪念适之先生之九”一文里,先引先生二十五岁生日自寿词,再引此诗。其间有先生自己的说明:

此词(原作诗)作于纽约HavenAve.在西百七十二街上,二十二年后,我因心脏病突发,住纽约Harknessparil?var七十七天。其地在西百六十八街,去旧居甚近,我在病床上过四十七岁生日。想起来采药的比喻作小诗自寿——四十七岁生日。

——见陈之藩《在春风里》一一五页,文星版

该诗与《二十五岁生日自寿》词都有“神仙”、“采药”等语。这可能与胡适、韦莲司当年在月光下散步时,所谈论的《印度“月中兔影”之神话》和《吾国“月中玉兔”之神话》有关。(参见1914年11月4日、5日《胡适留学日记》)。此外,这首诗还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胡适诗存》和台湾远流出版公司出版的《胡适作品集》之28《尝试后集》中,二者的标题均为“四十七岁生日”,不知为什么周先生竟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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